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管理员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5-05   访问次数: 800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2)和《〈2018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条款分级及检查结果分级方案》(附件3),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抓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实施以实验室房间为单位的安全隐患“台帐”管理模式,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自查自纠报告(包括自查方案,风险台账和整改情况)由各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签字后,于515日前报送安全环保办公室(《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4)。

三、4-5,学校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


联系人:徐宏勇

联系电话:13816837966

电子邮箱:hongyongxu@ecust.edu.cn


安全环保办公室

2019415